8月30日,市委组织部《关于李洪清同志任职的通知》(广组任〔2013〕115号),李洪清同志任中共广元市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党组成员。9月10日,市政府《关于吴东等职务任免的通知》(广府人〔2013〕18号),六届市人民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任命李洪清为广元市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保留正县级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