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县区铁路高速公路建设协调办,兰渝铁路沿线各施工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解决春节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重点建设项目工程管理,规范施工企业劳动用工行为,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现就做
好兰渝铁路等重点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落实责任
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把解决好重点工程建设领域施工企业拖欠工程款和材料款、农民工工资等问题作为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工作抓好抓实。要进一步落实责任主体,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承担直接责任。各建设业主及施工企业应认真搞好自查,并依法按时足额将农民工工资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拖欠或克扣。
二、突出重点,抓好排查
2013年元旦、春节前后是农民工工资矛盾的高发期,各县、区要依据《广元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广府发〔2012〕1号)的规定,认真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要落实专门的领导、专门的工作人员,抓紧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兰渝铁路、宝成铁路危岩治理等在建工程项目和已完工的广南高速拖欠工程款和材料款、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逐一进行排查,发现拖欠问题或欠薪苗头要及时督促施工企业妥善解决。对反映投诉的历史拖欠问题,要加强与县区相关部门联系,依法认真加以解决。
三、强化督促,妥善解决
各县、区要负责加强与项目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主动与所负责协调管理的重大建设项目业主联系,了解掌握项目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机制、监管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做到监管责任落实、工作到位,防止因拖欠工资问题引发严重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确保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社会和谐稳定。
广元市人民政府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