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元市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党组
关于于青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广重办党组发〔2015〕15号
经办党组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函复,决定:
于青同志任市重点办建设协调科科长;
谭得军同志任市重点办项目推进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201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