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33号)精神,清明节从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
按照市府办《关于2013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广府办函〔2013〕72号)要求:2013年清明节假日期间,务必加强人员值班、应急值守和领导带班,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做好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度过平安祥和的节日假期。
2013年4月1日